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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公寓消防安全提示

日期:2024-04-07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编辑:houqin666    阅读:

各位老师:根据学校消防要求,教师公寓门外及楼道内不得堆放垃圾、废旧杂物等物品堵塞疏散通道。请爱护楼道灭火器,严禁电动车推进单元内充电。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报修或联系后勤服务中心人员。

附:《青岛工学院教师公寓管理制度》中涉及到的消防安全规定:

1.教师公寓内严禁存放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、压缩气体等危险物品。

2.不得在楼道、消防通道、电梯等地方堆放杂物,保持通道畅通。

3.每个教师公寓楼梯间均配备灭火器,需保护其完好有效。

4.严禁将电动车停入楼内或公寓房间内,进行充电等危险行为。

5.教师公寓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,如有需要增加空调等大功率电器,教职工需提前提交申请,并经专业施工人员确认后方可增加使用。

6.入住教职工每年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演练和培训,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。

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教师公寓管理,确保教职工们能够享受安全、舒适、和谐的居住环境。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。希望广大教职工共同遵守制度,并共同努力维护教师公寓的良好秩序和生活质量。

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
2024年4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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